張君、王繼實、遼寧君實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遼寧電川新能源有限公司與被告遼寧君實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告王繼實、被告張君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2025)遼0181民初5239號],本案已審理終結(jié)?,F(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2025)遼0181民初5239號民事裁定書。限你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到本院領(lǐng)取裁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dá)。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0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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