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粵1881民初4968號
尹艷:本院受理原告陳永東與被告林文斌、尹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無法直接或采用其他方式送達相關(guān)法律文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2026)粵1881民初4968號開庭傳票、應(yīng)訴通知書、民事案件舉證通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訴訟風(fēng)險告知書、防止干預(yù)司法“三個規(guī)定”、民事起訴狀、證據(jù)副本、民事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原告訴請:1、依法判決被告林文斌、尹艷共同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120000元及逾期償還利息4802元(利息以借款本金90000元為基準(zhǔn)自2024年11月2日起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一倍計算至全部款項清償完畢止,以借款本金30000元為基準(zhǔn)自2025年6月1日起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一倍計算至全部款項清償完畢止);2、依法判決被告林文斌、尹艷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師費10000元;3、本案訴訟費和保全費由被告林文斌、尹艷共同承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廣東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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